如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同意东部延伸案的判决,该判决允许交战国在中立领土外切断电缆。例如, 《塔林手册 2.0》《适用于网络行动的国际法》第 150 条规定,禁止使用网络手段“针对”中立海底基础设施(如海底电缆)行使交战权。这一禁令适用于沿海国领海内的电缆,也适用于中立国公司拥有的遍布全球的电缆。此外,《塔林手册 2.0》第 151 条规定,禁止在中立领土“使用网络手段行使交战权”。这种方法错误地将网络数据类比为通过中立国物理运输弹药或战争物资,这违反了《海牙公约》第 2 条。
然而,信息包就像无线电或声波一样,只是传播能量,。中立法是基于物理领域的行动而制定的——例如中立水域的神圣性。海底电缆虽然由物理基础设施组成,但充当传输媒介,其运作方式与空域非常相似,无线电波可以在空域内随意传播。乘船穿越中立水域涉及中立法,在国家领空飞行也涉及中立法。但通过中立国家领空广播无线电波本身并不以同样的方式影响国家主权,因为它不是一项有形的物理活动。同样,位于中立国家的海底电缆本身在物理上是不可侵犯的,但它们作为信息管道的使用在武装冲突期间不受保护。根据这种观点,交战国可能会利用海底电缆作为对敌人进行网络攻击的一部分。事实上,如今海底电缆的性质意味着这种观点别无选择,因为海底电缆不再是双极的,数据只服务于两个物理连接的国家。《塔林手册 2.0》规则的实施似乎假定交战国需要一定程度的控制,以避免电缆位于中立水域或中性电缆位于深海海底,这几乎肯定是不现实的。
俄罗斯政府似乎对历史上最具破坏性的网络攻击Notpetya失 匈牙利资源 去了控制,这便是一个例子。这表明制造一种有区别性的网络武器非常困难。一旦发动攻击,由于海底电缆网络的性质,似乎不可能阻止网络武器进入中立地区或中立电缆。原因与当今海底电缆的运行方式有关。一百年前,海底电缆是双极的,将 X 国与 Y 国连接起来。分析切断电缆是否会对中立国产生影响很简单。
全球海底电缆系统
然而,如今,海底电缆通常由跨国财团拥有和运营,这些财团由四到四十个利益相关者组成,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拥有电缆的一定百分比的所有权。例如,谷歌拥有十几条海底电缆的部分股份。这些所有权财团负责根据容量的百分比划分电缆的建设和维护。拥有电缆的实体通常位于避税天堂,例如百慕大,即使实际所有权属于美国或德国的公司。海底电缆没有全球所有权登记,因此很难,甚至不可能确定实际所有者。电缆在其实际接触的每个州都获得登陆许可证,登陆国可能会获得所有所有者的信息。但是,这里的情况变得更加复杂,因为所有者经常将其部分或全部股份转租给位于另一个州的另一家公司,而这种细分被称为不可撤销的使用权,通常不会随后向登陆国报告。因此,对电缆感兴趣的国家不会为登陆国或打算在敌对行动期间使用电缆的交战国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