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考虑背景和理由,这是正确的。但“合理性”很少,如果有的话,应该成为否定或原谅反人类罪的辩护,特别是种族隔离和基于种族的迫害。禁止种族歧视是国际法中最严格的规定之一,出于政策考虑,种族歧视最极端的行为不应被视为可接受或可原谅的。欧洲人权法院在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 2009 年Sejdic and Finci案中裁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宪法是一项结束内战的条约的结果,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因为其权力分享协议构成了对犹太人和罗姆人的不合理歧视,即使是在和平解决的背景下。
以色列当局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被占领土面临合法的安全挑战。然而,限制措施并未寻求平衡人权(如行动自由)与合法的安全担忧,例如,进行个别安全评估,而不是禁止加沙全体人口离开,只有极少数例外,这远远超出了国际 亚美尼亚 WhatsApp 号码 法允许的范围。但即使安全是某项政策背后的动机之一,这也并不意味着以色列可以大规模侵犯人权。
一些政策,如《公民身份和入境以色列法》和冻结被占领土人口登记,主要以安全为借口来推进人口目标。许多滥用职权的行为,包括断然拒绝发放建筑许可、大规模撤销或限制居住权以及大规模没收土地,都没有合法的安全理由。合法的安全担忧可能存在于种族隔离政策的动机中,就像它们可能存在于批准酷刑或使用过度武力的政策背后的动机中一样
人权观察报告的历史和时间范围
诺拉·埃拉卡特将人权观察报告置于多年来对种族隔离问题的研究的大背景下,其中大部分研究都是巴勒斯坦人的研究。埃拉卡特认为,我们确定以色列当局最近才开始犯下种族隔离罪。我们无法确定过去犯下了什么罪行,也无法确定何时越过了门槛。这份报告——就像我们在世界各地的所有其他研究一样——将我们研究的事实应用于出版时的相关国际法。该报告记录了许多长期存在的虐待行为。
然而,最近的法律和事实变化对我们的调查结果至关重要。从法律上讲,巴勒斯坦国批准这两项条约是至关重要的一步。我们仔细研究了以色列当局近年来的言论和行动,包括继续扩大约旦河西岸的以色列专属定居点;通过犹太民族国家法;以及众多以色列政客宣布正式吞并约旦河西岸更多地区的意图,这将在可预见的未来——如果不是永久的话——维持以色列犹太人对巴勒斯坦人的统治。
拉尼亚·穆哈雷布还就我们调查结果的地理范围提出了一些重要问题。我们的报告评估了以色列在其控制地区实施的统治,我们发现种族隔离和迫害是基于以色列政府的总体政策,即维持以色列犹太人对巴勒斯坦人的统治,并对居住在包括东耶路撒冷在内的巴勒斯坦被占领土的巴勒斯坦人实施严重虐待。我们发现种族隔离罪的三个要素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同时存在,遵循以色列政府的一项政策。这项政策是维持从约旦河到地中海的以色列犹太人对巴勒斯坦人的统治。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这一意图与对居住在那里的巴勒斯坦人实施的系统性压迫和不人道行为相伴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