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院掌握的信息,以色列仍然能够对加沙地带行使并继续行使某些关键权力要素,包括控制陆地、海上和空中边界,限制人员和货物流动,征收进出口税,以及对缓冲区的军事控制,尽管以色列于 2005 年撤出了军事存在。自 2023 年 10 月 7 日以来,情况更是如此。
鉴于上述情况,法院认为,以色列撤出加沙地带并未完全解除其根据占领法所承担的义务。以色列的义务与其对加沙地带的有效控制程度相称。
(强调添加)
种艺术形式的水平。首先,请注意,法院提到10 月 7 日之后的情况,尽管它此前认为,它面前的问题范围不包括以色列在哈马斯袭击后的行为(第 81 段),但这只能与以色列今天在加沙拥有大量军事存在,即确实有地面部队这一事实有关。换句话说,完全有可能接受以色列今天占领了加沙的全部或部分地区,而无需采取实用方法(在这方面,请参阅九位著名以色列学者在今年 4 月提出的专家意见,他们辩称加沙北部被占领)。其次,法院从未说过加沙在 2005 年后被占领,也从未说过占领是否在任何时候中断过。相反,它说以色列没有完全免除其义务——这又可以解读为,法院认为,即使在占领结束后,某些义务仍然适用。 “与其有效控制程度相称”这一措辞同样可以被解读为,占领在功能上存在,或者即使占领可能在某一时刻停止(然后甚至可能恢复),剩余义务在功能上仍然存在。
岩泽法官和克利夫兰法官的各自意见探讨了其中的一些不确定性。岩泽法官的基本观点是,法院对占领法采取了功能性方法,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法院裁定加沙仍然被占领(第 8 段):
因此,虽然法院明确表示,以色列继续受占领法规定的某些义务的约束,但它并未对加沙在 2005 年之后是否仍然按照占领法的定义处于“被占领”状态表明立场。[…] 自 2023 年 10 月 7 日以来,加沙局势发 哥斯达黎加资源 生了巨大变化。然而,该日期之后发生的事件超出了法院调查的时间范围(上文第 1 段)。
这是对《行政命令》完全合理的解读,但并非唯一可能的解读——法院并未明确表示即使占领已经停止,占领法仍可有效适用,而这正是岩泽法官的立场所暗示的。
至于克利夫兰法官,她总结了法院的做法如下(第 10 段):
除此之外,《意见》对加沙地带的论述很少。在第 88 至 94 段中,法院在确定适用法律时指出,以色列在 2005 年撤军后继续对加沙地带行使某些关键权力,包括“控制陆地、海上和空中边界,限制人员和货物流动,征收进出口税,以及对缓冲区进行军事控制”(第 93 段)。在这方面,法院得出结论,占领法的某些方面继续适用于加沙地带,与以色列的有效控制程度相称(第 94 段)。然而,法院没有确定哪些义务在 2005 年后继续对以色列具有约束力,也没有发现任何违反此类义务的情况。事实上,法院裁定占领法继续适用于加沙地带,但这对法院的后续分析没有任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