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研讨会:欧洲的法治与司法独立
-
- Posts: 939
- Joined: Mon Dec 23, 2024 8:20 am
网上研讨会:欧洲的法治与司法独立
首先,我要感谢《比较权利》和《欧盟法律直播》,以及 Pollicino 教授和 Sarmiento 教授在我的文章发表于《欧洲法律杂志》之际主办这次特别专题。我非常荣幸能够回顾我的杰出同事,无论是在法庭上还是在学术界,所做出的许多深思熟虑且鼓舞人心的贡献。
丹尼尔·萨米恩托 (Daniel Sarmiento) 教授和奥雷斯特·波利西诺 (Oreste Pollicino) 教授重点介绍了本次讨论的当代政治背景。它们强调了法治在塑造我们未来的民主方面将发挥的重要作用。法治、民主和言论自由之间的直接关系 日本号码数据 也在总检察长乔瓦尼·皮特鲁泽拉 (Giovanni Pitruzzella) 的发言中有所提及,我将在下文中回顾。最近欧洲范围内围绕司法独立而展开的诉讼表明欧洲部分地区的紧张局势正在加剧。风险很高,这就是为什么应该认真对待当前对法治的挑战。
每篇文章都以自己的方式从司法独立的视角审视国家或欧洲法院在维护法治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克里斯蒂娜·科瓦利克·班奇克 (Krystyna Kowalik-Bańczyk) 法官的杰出贡献审视了欧洲层面的司法对话。她有力地证明了斯特拉斯堡和卢森堡法院对法治和司法独立的定义存在“价值论趋同”,即法理学和价值观的平行。这是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 52(3) 条的必然结果,也是斯特拉斯堡法院博斯普鲁斯案判决中首次提出、随后在Avotiņš 诉拉脱维亚案中得到重新确认和完善的保护等同推定的必然结果。我完全同意科瓦利克·巴恩奇克法官的观点:“法治原则和司法独立的概念应该在《欧洲人权公约》和欧盟范围内以相同的方式解读”。
朱塞佩·马丁尼科 (Giuseppe Martinico) 教授的贡献分析了欧洲人权法院与国家宪法或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性质。显然,在某些情况下,斯特拉斯堡法院被要求以类似于国家宪法法院的方式审查投诉。事实上,该法院有时被认为是欧洲人权领域的准宪法法院。但与此同时,正如我在其他地方解释的那样,公约体系的最重要特征之一是它的附属性。尽管如马丁尼科教授所说,这可能侵犯了国内界限,但我们应该以积极而非消极的眼光看待它。法院对《欧洲公约》的解释和适用已渗透到美国缔约国的大多数国内法部门。该公约或许是唯一对国内法产生如此大影响的国际文书。因此,与国内法院进行双向司法对话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