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确实包括与传统问题相关的研究
Posted: Sat Mar 22, 2025 7:10 am
本书将艺术与法律的关系呈现为双重关系:本书的目的实际上是探索“艺术如何以意想不到的方式挑战、丰富和解释法律,以及法律如何以多种多样且复杂的方式规范、解释和描绘艺术”(第 9 页)。
基于这一理论前提,本书不仅仅关注艺术作品的制作、复制和交易的法律规制。当然,——即版权和知识产权、文化遗产、艺术自由和刑事犯罪。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法律与艺术常常被视为无法比较的语言,前者基于理性 摩洛哥号码数据 与权威,而后者则基于创造力与想象力。这种偏见影响了探索艺术与法律关系的第二维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对这些传统领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之后,本书讨论了艺术如何“看待”法律,研究艺术如何代表法律,艺术如何发挥法律的作用,以及艺术家如何参与法律,包括将法律作为一种表达方式。
艺术与法律关系的两个维度均是法学研究最为关注的。
3. 法律规范艺术:它规范艺术品的创作、复制、版权、交易和所有权,以及文化遗产的地位。它资助艺术家和艺术,有时“利用”他们来传播信息和价值观。它界定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并裁决艺术通常寻求和塑造的“中间立场”所引发的争议,从而平衡艺术自由与个人权利、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宗教情感等。
这种对艺术的法律管制尤其成问题,因为艺术本质上是颠覆性的:它往往力求摆脱法律约束,甚至通过违反和抵制法律约束来达到其目的。艺术常常传达非理性的情感和冲动的激情,而法律则需要在有序的社会框架内对其进行规范和缓和。这种张力的结果是,艺术以强有力的方式质疑法律,为法律问题带来新的启示,并让我们加深对整个法律的认识和意识。
在裁决人权问题时,这些重大问题常常发生冲突。莎拉·约瑟夫在她的文章中讨论了这些案件,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保护范围内的案件。根据人权委员会和斯特拉斯堡欧洲法院的判例,艺术表达形式并没有比任何其他形式的个人表达受到更好的保护。相反,约瑟夫分析的判例法表明缺乏对艺术表达的一致定义,无法指导艺术自由与冲突的价值观之间的平衡。
基于这一理论前提,本书不仅仅关注艺术作品的制作、复制和交易的法律规制。当然,——即版权和知识产权、文化遗产、艺术自由和刑事犯罪。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法律与艺术常常被视为无法比较的语言,前者基于理性 摩洛哥号码数据 与权威,而后者则基于创造力与想象力。这种偏见影响了探索艺术与法律关系的第二维度的可行性。因此,在对这些传统领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之后,本书讨论了艺术如何“看待”法律,研究艺术如何代表法律,艺术如何发挥法律的作用,以及艺术家如何参与法律,包括将法律作为一种表达方式。
艺术与法律关系的两个维度均是法学研究最为关注的。
3. 法律规范艺术:它规范艺术品的创作、复制、版权、交易和所有权,以及文化遗产的地位。它资助艺术家和艺术,有时“利用”他们来传播信息和价值观。它界定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界限,并裁决艺术通常寻求和塑造的“中间立场”所引发的争议,从而平衡艺术自由与个人权利、国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道德、宗教情感等。
这种对艺术的法律管制尤其成问题,因为艺术本质上是颠覆性的:它往往力求摆脱法律约束,甚至通过违反和抵制法律约束来达到其目的。艺术常常传达非理性的情感和冲动的激情,而法律则需要在有序的社会框架内对其进行规范和缓和。这种张力的结果是,艺术以强有力的方式质疑法律,为法律问题带来新的启示,并让我们加深对整个法律的认识和意识。
在裁决人权问题时,这些重大问题常常发生冲突。莎拉·约瑟夫在她的文章中讨论了这些案件,涉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保护范围内的案件。根据人权委员会和斯特拉斯堡欧洲法院的判例,艺术表达形式并没有比任何其他形式的个人表达受到更好的保护。相反,约瑟夫分析的判例法表明缺乏对艺术表达的一致定义,无法指导艺术自由与冲突的价值观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