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重新审理母亲姓氏问题
Posted: Sat Mar 22, 2025 6:04 am
出的问题涉及未婚父母是否可以只给女儿使用母亲的姓氏,并在女儿出生时得到双方的认可。这与宪法法院第 141 号裁决的主题假设不同。 286/2016 号法令,该法令证明,在父母一致同意的情况下,除了父亲的姓氏外,孩子还有权使用母亲的姓氏。在这种情况下,母亲和父亲同意只传承母亲的姓氏,而这种可能性却被有争议的条款所排除,因为它不能通过解释扩展到宪法法院先前确定的条款。
现在,传统上涉及父系传承的赋予“姓氏”的机制并不是随意的,而是特定社会观念的结果。正如宪法法院在上述 286/2016 号裁决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在意大利,使用父姓反映了历史上父权制的社会结构,其中公共角色保留给男性“ 拉脱维亚号码数据 户主”,而女性的监护权则从父亲转移到丈夫,她们也承担丈夫的姓氏,作为已经发生“转移”的证明。形式上,这种观点已被共和宪法克服,因为宪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并宣称配偶在道德和法律上平等。
宪法第 2 条和第 22 条分别明确承认了姓名、身份和人格尊严之间的联系,保障人作为个体的权利和在其人格发展的社会形态中的权利,并禁止因政治原因剥夺个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公民身份以及姓名。通过阅读这些规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姓名在无形权利的个人维度中所具有的价值,以及每个人将其作为自己身份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主张和保留的自由。剥夺妇女的这一特权,不仅违反了艺术规定。 2、违反了第2条规定的平等原则。
现在,传统上涉及父系传承的赋予“姓氏”的机制并不是随意的,而是特定社会观念的结果。正如宪法法院在上述 286/2016 号裁决中明确指出的那样,在意大利,使用父姓反映了历史上父权制的社会结构,其中公共角色保留给男性“ 拉脱维亚号码数据 户主”,而女性的监护权则从父亲转移到丈夫,她们也承担丈夫的姓氏,作为已经发生“转移”的证明。形式上,这种观点已被共和宪法克服,因为宪法确立了平等原则,并宣称配偶在道德和法律上平等。
宪法第 2 条和第 22 条分别明确承认了姓名、身份和人格尊严之间的联系,保障人作为个体的权利和在其人格发展的社会形态中的权利,并禁止因政治原因剥夺个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公民身份以及姓名。通过阅读这些规则,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姓名在无形权利的个人维度中所具有的价值,以及每个人将其作为自己身份领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主张和保留的自由。剥夺妇女的这一特权,不仅违反了艺术规定。 2、违反了第2条规定的平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