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回避请求的威胁已经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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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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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回避请求的威胁已经迫在眉睫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纵观最近的任命,也许最合适的“路径”并不是选举那些(从最近几周的媒体报道来看)因其与政治的联系(甚至非常密切)而被人们记住的人,而不是那些享有公认威望的成员:风险——更多的是政治性的而不是教条性的——是一个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容置疑的机构的权威可能会被削弱。

尽管如此,媒体所强调的当选官员的个人和职业责任并不足以使他们的当选无效(鉴于对所需条件的核实已经通过了由全体会议组成的法庭本身的审查——根据第 10 条第 1 款第 i 项),LOTC ——9 票赞成,1 票反对);然而,他们却让TC走上了一条“上坡”之路。新组成的议会将能够享有尚未获得而有待获得的权力,而且鉴于新议会的工作动力并不是最有利的,这也不会容易。,而有关 洪都拉斯号码数据 堕胎法的“微妙且有争议”的裁决预计将在一个月内作出,这是十一年前提起的上诉的主题,至今仍未解决,考虑到定于明年 6 月进行的新一轮续约,我们将(继续)等待这一裁决,届时将有 4 名新法官(2 名由政府任命,2 名由CGPJ任命)加入,他们应确保形成与现在不同的“进步”多数。这一切不能不揭示出,目前,在TC中,政治灵魂比司法灵魂更为盛行。

然后,从宪法数据来看,至少有一个要求是相关的,即选举所需的高多数(3/5),这在假设有关组成的解决方案时必须明确存在。比率​这项规定意味着,仅凭政府多数票不可能“安排”宪法法官的选举:所需的高多数票往往会排除党派倾向,而且,宪法明确禁止党派倾向。事实上,具体的议会权力关系转移到法院是不可预见的,这与其他机构的情况不同,这些机构不必保证判断的独立性(想想常设委员会......)。如此高法定人数
的作用是使选举非政治化,或者说,通过议会党团之间必要的一致共识(根据《智利众议院条例》第 204 条规定的程序要求),以平衡、中立的方式使选举政治化,因为议会不可能自由选择自己的(自然)法官。 但是,签署低价协议和/或发生自然延误能完全归咎于所需的高多数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就有可能被指责目光短浅。共享协议和拖延的发生似乎源于所需的高多数所承受的政治压力,而这背后还隐藏着其他原因,最重要的是促使不同的议会党团无限期地利用时间来为自己谋利,因此冲突越大,单一党团在推进(支持)其支持的候选人资格时所拥有的议会力量就越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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