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依据《1998 年人权法案》,针对基于 ESC 的干涉(例如削减社会保障津贴),成功的可能性值得怀疑,因为原告依靠摘要来证明对其权利的干涉。如果原告无法在国内证明所谓的干涉其公约权利,他们可以将案件提交欧洲人权法院。由于紧缩政策影响一系列 ESC 权利的逐步实现,例如医疗保健、自决、社会保障等,我将主要关注社会保障法,因为它在英国判例法中占有重要地位。
第十四条
(无论是间接歧视还是直接歧视),原告必须证明一项政策对两个类似的人区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人没有区别对待(Thlimmenos v Greece (2000))。如果原告成功证明存在歧视,法院仍可能认为其不可受理,前提是存在国家依据。Bank Mellat v HM treasury (No.2)列出了满足歧视依据的检验标准,即:(i) 目标足够重要,足以证明权利限制是合理的;措施 (ii) 与目标合理相关;(iii) 侵入性较小的措施不足以实现这一目标;(iv) 其实现程度超过了对适用对象权利的影响。
在反驳第 14 条规定的歧视理由方面,几乎没有成功案例。例如,在R(DA)v 就业和 香港 WhatsApp 号码 养老金大臣 (2018)案中,原告是带着年幼子女的单亲父母,他们质疑 2016 年的福利上限,因为该上限没有将年幼子女作为工作税收抵免的例外情况,因为有些人无法负担更多工作时间。最高法院承认这项政策存在歧视性,但总体上表示上限的目标是合法的。这突出表明,即使歧视成立,考虑到法院考虑的是具有州自由裁量权的政策,原告所达到的门槛仍未达到。
Stec v UK (2006) 案强调,鉴于制定政策的复杂性,各国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在此案中,原告指控由于男女在工伤相关福利方面的薪酬差异而违反了第 14 条,法院认为,鉴于各国的政策旨在调整性别不平等,因此没有发生违法行为,因此属于其自由裁量权的职权范围。
即使声称违反或干涉了第 8 条,也面临类似的障碍。麦克唐纳诉英国(2014)成功证明第 8 条曾一度受到干涉,因为削减她的津贴不符合国内法。此外,这给她带来了侮辱,因为削减她的津贴使她无法获得夜间护理,从而迫使她使用失禁垫。总体而言,鉴于试图实现国家整体经济福祉的合法目标及其向其他社会护理用户提供援助的必要性,第 8 条的违反被宣布为不可接受。
结论
各国政府在国内和欧洲人权法院享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尤其是在危机期间,这使得原告很难成功证明对其权利的干涉。英国法官的政治中立使他们无法对议会制定政策的自由裁量权发表评论。因此,原告利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建立基于欧洲社会与文化的干涉的尝试将受到限制,因为欧洲社会与文化权利需要更多地考虑国家政策的制定,因此门槛更高,因为国家不愿给予双重自由裁量权,因为法院会抹黑他们的自由裁量权。
此外,如果英国脱欧期间实施紧缩措施,法律援助的减少(Alston,2018,13)将使那些受到未来削减严重影响的人无法在封锁后获得救济。虽然这令人不安,但鉴于通过当前途径获得救济的效率低下,这凸显了在国内纳入 ESC 权利的必要性。